〔168【一路發】電子報特派員林福來報導〕台南縣政府撰擬﹁縣市合併改制計畫﹂,全力推動台南縣市合併升格。
 為因應九十八年四月三日立法院通過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為推動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使後續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四月七日台南縣政府召開主管會議時進行專案報告,邀集縣府各局處共商擬定縣市合併改制計畫。
 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依據修正通過後的地方制度法第七條條文,縣(市)擬訂改制計畫,須經各該縣(市)議會同意後,五月三十一日前將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送內政部審查,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行政院將在九月份核定第一批確定升格之直轄市名單。
 因此,從擬訂計畫至送審,牽涉到許多廣泛的考量,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改制後名稱、行政區域調整、改制後直轄市議會與直轄市政府所在地及直轄市議員選舉名額都將有重大的變動,因此這個階段正是對於台南縣、市二地推動縣市合併升格的凝聚力與決心的一番考驗。
 蘇縣長繼續提到,依據報載披露,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確定升格後即大幅擴張六百億元的預算,舉債上限也向上提升至百分之二百五十,這對其他積極爭取地方建設的縣市而言絕對是一大誘因。
 再則,台北縣改制升格後,各縣市經費規模相對受到縮水,尤其計畫型補助即大幅縮減,因此對於縣市合併最大的誘因來說,財政問題才是最關鍵的部份。
 蘇縣長也呼籲在擬訂改制計畫的第一階段應努力讓它過關,順利在五月底以前送到內政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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