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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一路發】電子報特派員林福來報導〕世紀大審判,扁、珍一審皆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分別併科罰金二億元、三億元﹗
 前總統陳水扁涉嫌國務機要費等重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日下午四時,一審宣判,涉案的十三名被告,前總統陳水扁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並且褫奪公權終身。
 其中,前總統陳水扁併科罰金二億元,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併科罰金三億元﹔陳致中、黃睿靚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以及一年八月徒刑,陳致中、黃睿靚二人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
 前第一家庭,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四人,合計併科罰金八億元。
 另外,黃睿靚緩刑五年,但是,必須要向公庫繳交二億元。
  同時,其他涉案被告部分,一審宣判如下:
 陳鎮慧則是四大罪全部免刑。
 馬永成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十年。
 林德訓被判處十六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八年。
 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均被判處二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  蔡銘杰被判處二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五年。  李界木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三年。
 蔡銘哲被判處二年二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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