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一路發】電子報特派員林福來報導〕有關扁案宣判,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仍有上訴獲得平反的可能。 
 前總統陳水扁宣判結果出爐,陳水扁遭判以無期徒刑,蘇煥智縣長表示當初審理中更換承審法官,已讓司法界、社會大眾有政治操作干預司法審判之嫌,審查的公平性一開始即受到質疑。 
 其中,特偵組起訴的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四案,蘇煥智縣長分析國務費屬特別費性質,執行時延續過去行政人員交接下來的慣例,以總統高度不可能參與到這麼細節性的行政事務,這些事務性工作應該是總統幕僚人員延續過去的慣例處理,特偵組應瞭解過去行政慣例,不能因延續過去的行政慣例而宣判其貪污。
 蘇煥智縣長認為,龍潭購地案應該是陳水扁協助廠商建構好的投資環境,陳水扁對於辜家的協助不一定有對價關係,且龍潭案自李登輝時代就開始在推的計畫,並非阿扁時代新的計畫。
 一般認為,辜家提供的是政治獻金性質較大,而時值總統大選期間。
 另外,陳敏薰跟扁家關係向來良好,提供政治獻金在情理上說得過去,不能因此判定為行賄買官。南港展覽館案阿扁應該不知情。
 另外,洗錢案,蘇煥智縣長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是否知情有待釐清,因為扁在家中不管錢,總統家中的錢都是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在管,他應可能工作繁忙不知情。
 蘇煥智縣長總論一審判決,結果認為﹁判太重!都是推測居多,證據不堅強,上訴獲得平反的機會高﹂蘇煥智說。
 蘇煥智縣長表示,支持釋放陳水扁,他說,﹁既然已判決,繼續羈押不合理,應立即釋放! 應該給被告空間蒐集有利證據為自己辯護﹂。 
 至於是否走上街頭?蘇煥智縣長表示,應考慮被告等最大的利益,走上街頭是否對被告有利仍值得審慎考慮,﹁有時候沒壓力反而有公平審判的機會,也許群眾運動會刺激法官,讓他們擺得更硬、採取不利被告等的決定﹂他說,同時並應尊重被告(即阿扁家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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